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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和部门: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强化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工作导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19号)要求,现将我局组织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对(第一)专利权人在陕西并在陕西实施转化的获奖项目,省知识产权局将给予中国专利金奖(含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每项30万元奖励,给予中国专利优秀奖(含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项目每项10万元奖励。

 

  二、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2015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申报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同一专利权人原则上可申报1项;

 

  3.重点申报专利质量高,运用和保护成效显著的项目。获得省专利奖一等奖的项目优先申报。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1.项目纸质资料2份,申报项目电子件包含:申报书、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

 

  2.其他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3.《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

 

  (二)报送要求

 

  省知识产权局实行限项,省级有关部门及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可推荐2项,其他市(区)和国家级开发区可推荐1项;各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及省级以上科研机构可直报1项。各申报人应在20164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2988219308 

 

  联系人:刘立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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