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教学任务、课程及考试等工作的安排办法(试行)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为保障教学任务、课程及考试等安排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我院教学任务、课程及考试等工作的安排办法,细则如下:

1.每学期,在教务处安排相关工作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下学期的教学任务进行安排。由院主管教学工作的主任,根据人才培养计划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由院教学秘书负责录入教学任务数据、分发教学任务通知书并及时上缴教务处。

2.每学期,在教务处编排完公共课课表后,由院教学秘书负责编排院专业课表,经主管教学的主任审核后及时上缴教务处。

3.院教学秘书应在开课前与教务处联系,领取并分发课表、学生课程点名表及其他相关表格。

4.期末考试前,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内,由院教学秘书协助院主管教学的主任安排考试日程及监考教师,并协助安排院考务及相关工作。并在考试结束后,收回考场记录,及时将教师录入的学生成绩等相关资料送交教务处。

5.每学期放假前,院教学秘书负责打印学生不及格课程通知单并通知学生,以便其及时复习备考。

以上各项工作的安排,同时参照院相关规定执行。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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