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特成立西安文理学院生物技术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委会)。教委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 院教学管理制度的制订和监督实施:

根据学院制订的相关教学管理制度以及我院实际情况,教委会针对教学工作商讨草拟各类教学管理制度,将其草案提交系教职工大会讨论,经认可后方可实施。教委会应对各类教学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二、 教师教学评价:

在教学委员会的指导下,院教学质量评审机构的成员通过听课、评议等方式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教学检查,及时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针对每位教师的具体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以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科研项目立项审核:

对于所有欲申报校级或更高级资助的教学或科研项目,教委会应听取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的阐述和说明,根据项目负责人汇报的内容,提出评价意见,并确定是否推荐申报。

四、 院及系以上各类教学及科研奖励人选的确定:

教委会根据有关奖励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讨论,向系教职工大会建议上报人选,表决后上报。

五、 学科建设及专业建设:

有关本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及课程设置等重要决策均需在教委会讨论的基础上,向院教职工大会提出草案,经认可后方可制订并实施。

六、 其他系级教学及科研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

本院教学及科研相关重大决策均需经教委会讨论,提交院教职工大会,无异议既可实施。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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